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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超过多少岁就是永久

摘要: 身份证年限分别是多少年 身份证年限分别是:1、如果是十六周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2、公民年满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

身份证年限分别是多少年

身份证年限分别是:

1、如果是十六周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2、公民年满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年满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年满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到期了,需要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以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等材料才能更换。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多少岁以后是长期的

已满四十六周岁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公民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验本人的户口簿,公安机关在确定身份证有效期时,应当审核公民的年龄,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居民有效期是十年;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是二十年;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可以领取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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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岁后办的身份证是长期?

四十六周岁后办的身份证是长期。

身份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

1、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

2、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步骤:

1、申领人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2、申领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3、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4、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身份证多大年龄是长期有效的

身份证46岁是长期有效的。

【法律分析】

十六周岁以下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内地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机器读取数字芯片内的信息。中国公民在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中国未满16周岁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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